崔季陵

一个老干部

【北平双美】还阳(3)

第五节

方孟韦开始尝试抽烟。

他当年不碰烟,也不碰酒,现在困坐书城准备入学考试,全靠香烟和咖啡提神。

他跟已经抵达台湾的父亲和大哥回复了通讯,听说他准备在香港上学,方步亭不反对,也不支持,他大哥听说小弟想要些雪茄尝尝滋味,竟然劝弟弟,不要沾染这些东西。

这世人世道滑天下之大稽,方孟韦却觉得有些明白他大哥了。

他吐出一个破碎的烟圈,他还不熟练,并不能非常自如地将这些有毒有害的气体从自己的喉管和肺部之间来回搬运,他有时觉得仿佛窒息,有时又觉得飘飘欲仙。他想这种清醒感大约来自于被化合物剥夺氧气后产生的垂死感,人在死亡面前,多少要打个激灵。

那他呢?

他会有这样痛苦的挣扎的时刻么?

他所见的最亲最近的人的尸首,譬若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小妹,又或是崔叔,几乎都是安详的,小妹在母亲的怀中,闭着眼睛,睡着了似的,其实这可怜的小人儿胸骨已经被爆炸掀起的气流全部压折,反刺入心肺,但是大约因为那一下子震晕了,伤势太重过去的也很快,因此倒是不觉得什么痛苦。崔叔也是,行刑的人手很稳,他该谢谢人家。

那他能,他会有这样的好运气,遇到一个像他一样枪法极准的人么?

方孟韦觉得自己的视线有些模糊,本来以为是书看得太久了,结果低头看了,书页已然濡湿了一片了。烟燃到了尽头,烧着了手,他把烟头按在湿了的书页上,书也不着,火也不熄,如他的心,只有手指还强留着一点反应,不屈不挠地疼痛着,叫他用手指将那一点火星子捺在书页上,擦出一条黑黑的痕迹来。他兴味索然,书上的字一个也不能再识,干脆合上书睡觉去,不过一两息的功夫,他就又一翻身爬起来,拣了另一本书翻开来看。

他睡不着,醒里梦里都是那个人的影子,他本想跟着伯禽学画,好将那影子画出来,但是又放弃了,他知道自己画不出,并不是学不会或者缺乏记忆,只是他不配,他不配为那个人画出一幅肖像,作为他对这个世间的遗赠。

 

第六节

民国三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南京,特种军事法庭。孙朝忠隔着窗纸,模模糊糊地看到红墙边一树盛放的玉兰。原来又是春天了。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孙朝忠,有人要见你。”

谁会要见他?自从他被带到位于朝天宫的特种军事法庭,所有人都对他避之不及,没人愿意来见他,似乎也没人愿意动手杀他,于是他在拖沓的机构和赤匪的枪炮中苟延残喘,渡过一个阴湿寒冷的江南的冬天,等来了一个绚烂一时光彩无限的春天。
老辈人说,熬过了冬天就好了。
孙朝忠走出囚室,一阵风吹乱了他不及修剪的额发——除了不能见人,他的日子倒还不错,起码有基本的饮食保障和过得去的个人清洁,春节的时候还吃了顿年饭,元宵还有汤圆。只是不能剪头发,也不能刮胡子,他没有镜子,更没有剪刀和剃须刀,怕他自裁。
今天终于有人想见他,他尽量把头发梳整齐,幸而他的毛发不算茂盛,所以虽然有些胡须,但也不过分颓唐。
这样漫长的,无趣的冬日里,他只能把所有的心血和思念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算算时日,那个人早就到了香港了吧,所以今天来见他的,一定不是那个人。
可他委实想不出,还有谁愿意见他这个待罪之人。
孙朝忠微微勾起了嘴角,或许这是最后的道别。
走在朝天宫的回廊里,院子里生长着挺拔的玉兰树,一树的花,开得极盛,他想起之前的时光里,他曾经住的离这里很近,那个人也曾经来这里看过他,那也是个春天,他们吃了饭,也睡了觉,那是多么好的一个春天,他们那么好。带路的人,大头皮鞋敲在小方砖上,一下一下重重地响。他想这一生中每一个春天都陪他看花,此刻却发觉,原来连一个也都吝啬。
这条路走到头了。
外边就是万仞宫墙的照壁,出了门坐上汽车,不消一刻钟就可以到一处无人的江滩。
铁门开了。
没有车。
“孙朝忠,你被无罪释放了。”
这个时间的大家似乎都很疲惫,来人不愿与他多说,只是出示了一张手令,把他提了出来。
这座城市即将陷入混乱,是一场死亡,也是新生。
这毕竟是个春天。
孙朝忠狂跑,大笑。
他必须找到他,他必须陪他看一辈子春天的花。

 

第七节

这一路当然艰难。

如果是在南苑机场起飞,只需要担忧会不会被叛逃的飞行员带走,如果是从上海乘船,只需要担忧会不会因为海难而随船沉没,可他够不着飞机,买不着船票,抛却两样大忧虑,就生出无穷无尽的小忧虑来。

首先,他身无分文,幸而早饭吃的还行,不然他此时又更添一条饥肠辘辘。再次,他什么行礼都没有,关于他,关于自己,俱是一无所有。

他决定回宿舍碰碰运气。

毕竟自己的运气已经足够差,也没什么更大的打击能给他。

北平失守,根据协议他与徐铁英搭乘汽车被送出城,跟随其他高级将领和官员,一路逃难似的先到了青岛,青岛港的军舰自己就要跑路,几乎把这些人全都抛在一边,千方百计搭上一条运兵的军舰,未及委座钧令,就开船逃生,与几千个极其潦倒的大兵困于一船,几乎保存不住一丁点长官的体面,好不容易到了南京,徐铁英自然是摇身一变,他只来得及回鸡鹅巷的这处宿舍暂作修整。

他本应去预备干部局向建丰同志复命,可是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经无命可复。

他记得那是一月底,南京很冷了,还下了雪,他去澡堂子里洗了澡,把自己收拾干净,刮了胡子和鬓角,好像身上又有了一点热气似的,他正收拾着东西,忽然有人来,直接把他提走了,东西还散了一床。

孙朝忠回了宿舍,但是没钥匙,这周边都是青年军官的宿舍,故而倒是没有小偷敢到这里讨嫌,他走了之后门被带上了,他透过玻璃看了看,东西还铺在床上。如此说来,那天绑他走的人才算的上是这个国家最后的精华了。

孙朝忠往街角寻了根废铁丝,自己撬了自己的门,这还是他们在重庆一起学的,算是他们做特务的基本功。

开门,屋里的家具也都齐整,东西都还好好地铺着,他径直去找一件北平警察局夏季的制服,果然也还在,连同里头有一张小小的相片,和几张奶糖的糖纸,这些就是他最大的财富。除了枪,他的配枪竟然没被没收,他当了几乎所有能当的东西,好歹多几个钱防身。他取了一个藤条的箱子,把衣服,几封信先装进去,财物分了几处藏好,提着箱子出门。

他眼前世界无比广阔,只是所有的方向都朝着那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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